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實行一級、二級、三級制度。根據其專業人員狀況、經營業績和注冊資本進行評定,其中注冊資不作為各地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設立的事業性編制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定等級的條件。各等級的具體條件如下: (一)一級: (1)注冊資100萬元以上; (2)有七名以上(不包括離退休后的返聘人員和兼職人員,下同)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登記專職房地產估價師; (3)專職房地產估價專業人中(包括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取得房地產估價員崗位證書的房地產估價員)占職工總數的70%以上; (4)從事房地產價值評估業務邊疆四年以上; (5)每年獨立承擔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或土地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評估項目5宗以上; (6)以房地產價格評估為主營業務。 (二)二級: (1)注冊資本70萬元以上; (2)有五名以上取得《房地產估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登記注冊的專職房地產估價師; (3)專職房地產估價專業人員(包括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取得房地產估價員崗位證書的房地產估價師和取得房地產估價員崗位證書的房地產估價員)占職工總數的70%以上; (4)從事房地產價格評估業務連續三年以上; (5)每年獨立承擔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或土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評估項目5宗以上; (6)以房地產價格評估為主營業務。 (三)三級: (1)注冊資本40萬元以上; (2)有三名以上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登記注冊的專職房地產估價師; (3)專職房地產估價包括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取得房地產估價員崗位證書的房地產估價員)占職工總數的70%以上; (4)從事房地產價格讕估業務連續二年以上; (5)每的獨立承擔估價標的物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或土地面積8千平方米以上的評估項目5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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